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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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升国旗活动的通知

来源:校团委 日期:2024-03-12点击:

各学院:


为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,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增强国家观念和爱国主义意识,激励广大师生将爱国热情转化为自觉的爱国行动,根据《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意见》(教党[2016]4号)文件中“各高校要加强国旗、国徽、国歌的教育,庄重升旗仪式”的要求,现将本学期升国旗工作通知如下:


一、时间:每周星期一早上7:00


二、地点:湖光校区海洋广场、海滨校区共青广场


三、参加对象:


(一)湖光校区:轮值学院的学生代表(500人)。


(二)海滨校区:轮值学院学生代表(不低于200人)。


四、仪式流程:


(一)国旗护卫队出旗;


(二)升国旗,奏唱国歌;


(三)优秀学生代表发言;


(三)合唱校歌。


五、组织实施


(一)学院:负责安排一名主要学生干部主持升旗仪式,组织学生代表参加升旗仪式;海滨校区的学院不少于两次。


(二)为扩大升旗活动覆盖面,负责升旗活动的学院应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,组织更多师生参与。


六、工作要求


(一)参加升旗仪式的学生应着装整齐,党员须佩戴党徽,团员佩戴团徽,姿态端正,听从指挥,不得在场内吃东西、随意走动、大声喧哗。


(二)参加升旗的学生须至少提前5分钟集合完毕,7:00正式开始。举行升国旗活动时,所有参加人员应整齐列队,面向国旗,肃立致敬并唱国歌。


(三)升国旗活动是对学生进行集中爱国主义教育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形式和重要手段,对进一步增强学生的责任感、使命感,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,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。各学院要把活动作为强化同学们政治思想引领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,加强领导,提高认识,认真组织,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。


(五)如遇下雨天气或其他不可预测因素,升旗活动顺延一天,并准备延后的升旗活动。




共青团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


2024312日





广东海洋大学2023-2024学年第学期 湖光校区升旗仪式安排表

2024年3月18日-2024年6月17日

序号

升旗时间

负责单位

1

第三周(318日)

水产学院

2

第四周(325日)

学与计算机学院

3

第五周(41日)

管理学院

4

第六周(48日)

食品科技学院

5

第七周(415日)

法政学院

6

第八周(422日)

机械工程学院

7

第九周(429日)

海洋工程与能源学院(主)

中歌艺术学院

8

第十周(56日)

滨海农业学院

9

第十一周(513日)

洋与气象学院

经济学院

10

第十二周(520日)

化学与环境学院

11

第十三周(527日)

体育与休闲学院

外国语学院

12

第十四周(63日)

学与新闻传播学院

13

第十六周(617日)

子与信息工程学院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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