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为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,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增强国家观念和爱国主义意识,激励广大师生将爱国热情转化为自觉的爱国行动,根据《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意见》(教党[2016]4号)文件中“各高校要加强国旗、国徽、国歌的教育,庄重升旗仪式”的要求,现将本学期升国旗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:每周星期一早上7:00
二、地点:湖光校区海洋广场、海滨校区共青广场
三、参加对象:
(一)湖光校区:轮值学院的学生代表(500人)。
(二)海滨校区:轮值学院学生代表(不低于200人)。
四、仪式流程:
(一)国旗护卫队出旗;
(二)升国旗,奏唱国歌;
(三)优秀学生代表发言;
(三)合唱校歌。
五、组织实施
(一)学院:负责安排一名主要学生干部主持升旗仪式,组织学生代表参加升旗仪式;海滨校区的学院不少于两次。
(二)为扩大升旗活动覆盖面,负责升旗活动的学院应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,组织更多师生参与。
六、工作要求
(一)参加升旗仪式的学生应着装整齐,党员须佩戴党徽,团员佩戴团徽,姿态端正,听从指挥,不得在场内吃东西、随意走动、大声喧哗。
(二)参加升旗的学生须至少提前5分钟集合完毕,7:00正式开始。举行升国旗活动时,所有参加人员应整齐列队,面向国旗,肃立致敬并唱国歌。
(三)升国旗活动是对学生进行集中爱国主义教育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形式和重要手段,对进一步增强学生的责任感、使命感,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,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。各学院要把活动作为强化同学们政治思想引领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,加强领导,提高认识,认真组织,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。
(五)如遇下雨天气或其他不可预测因素,升旗活动顺延一天,并准备延后的升旗活动。
共青团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
2024年3月12日
广东海洋大学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 湖光校区升旗仪式安排表
(2024年3月18日-2024年6月17日)
序号 |
升旗时间 |
负责单位 |
1 |
第三周(3月18日) |
水产学院 |
2 |
第四周(3月25日) |
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|
3 |
第五周(4月1日) |
管理学院 |
4 |
第六周(4月8日) |
食品科技学院 |
5 |
第七周(4月15日) |
法政学院 |
6 |
第八周(4月22日) |
机械工程学院 |
7 |
第九周(4月29日) |
海洋工程与能源学院(主) 中歌艺术学院 |
8 |
第十周(5月6日) |
滨海农业学院 |
9 |
第十一周(5月13日) |
海洋与气象学院(主) 经济学院 |
10 |
第十二周(5月20日) |
化学与环境学院 |
11 |
第十三周(5月27日) |
体育与休闲学院(主) 外国语学院 |
12 |
第十四周(6月3日) |
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|
13 |
第十六周(6月17日) |
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|